EMBA 招生名額
30
報名資格
- A. 具博士學位,且具有全職實務工作經驗4年(含)以上者。
- B. 具碩士學位,且具有全職實務工作經驗6年(含)以上者。
- C. 具學士學位,且具有全職實務工作經驗8年(含)以上者。
- D. 具二、五專學位,且具有全職實務工作經驗10年(含)以上者(需111年9月以前畢業)。
- E. 具三專學位學位,且具全職實務工作經驗9年(含)以上者) (需112年9月以前畢業)。
注意事項
- 工作經驗年資計算至114年9月30日止。
- 工作經驗年資之計算不含服義務役兵役。
- 相關報考規定以當年度校訂公告之招生簡章為主
計分方式
- 書面審查:學經驗及專業表現 (50%)
- 面試佔總成績比例 50% (需書面審查成績達到標準者,方採計面試階段分數)
- 面試日期:114年1月18日、114年1月19日
- 地點:臺北大學民生校區教學大樓 7 樓會議室。
- 書面審查成績達到標準者,擇優參加面試。 得進入面試之名單於 114 年 1 月 7 日前公佈本校招生資訊網, 將不另寄發書面通知。面試人數以招生名額 3-4 倍為原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