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MBA 招生名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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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見問題
1. 請問EMBA的授課課程內容有哪些?
2. 工作經驗證明需要繳交什麼?
3. 要是要到114年9月30日才有工作經驗到8年,那該繳交什麼文件?
4. EMBA的考試科目包括哪些?其分數分配比率為何?
5. 請問如何證明相關著作?
6. 請問如何證明專業成就及管理績效?
7. 請問EMBA修業年限?需修滿多少學分?
8. 貴校EMBA學費如何計算?每學期需修滿多少學分?
9. 如曾於碩士學分班進修,是否可抵修學分?
10. 請問EMBA在哪裡上課?上課時間為何?
11. EMBA是什麼意思呢?
12. 請問要修得EMBA的文憑,一定要寫論文嗎?
13. 請問貴系EMBA與碩士班一般生在職組(經營管理組)有何不同?
14. 報考資格的「同等學力」標準為何?
15. 我只想要修習企業管理相關學分,不需要學位,該怎麼辦?
16. 請問可以同時報考EMBA和eMBA嗎?
可從此網址 http://cof.ntpu.edu.tw/courseQuery.html查詢授課課程。
工作經驗證明:如離職證明書、在職證明書、所得扣繳憑單或勞保卡等足資證明累積(計算至民國114年9月30日,不含義務役)具有8年(含)以上全職工作年資之文件,擇一繳交即可。
同上,工作經驗累積於報名時須至少有7年5個月以上證明及現在任職公司的在職證明。
考試科目及比率分別為工作經驗及專業表現(資料審查)50%、學習知能及相關特殊表現(面試)佔50%。
可使用刊載您著作的各式報章雜誌或相關學術期刊證明。
可將您所獲得的獎狀、獎勵、證照或專利證明影本附上,獎盃或獎牌則可以使用照片附上。
依學校規定碩士班修業年限為1至5年,目前所規劃之課程以2年可修完為主。課程需修滿四十學分(不含碩士論文六學分)並完成碩士論文,始授予企管碩士在職專班學位(EMBA)。
每學期至少應修習五學分,每學期並需繳交校方規定之雜費,目前雜費每一學期約新台幣10,660元,每學分以新台幣10,000元計。(以當年度學校核定為準)。
可參考本校網址 雜費收費一覽表
曾修習與企管相關之本校(含學分班)與他校(不含學分班)碩士級學分,入學後得辦理抵免,最多以六學分為限。
EMBA上課地點安排於台北市校區企管系所在地。上課時間以星期六、日為主。
MBA是Master of Business Administration,因此EMBA正確的說法應當是高階經理人碩士(Executive MBA)的意思,EMBA是為經理人量身打造的MBA學程。
雖然EMBA並非以學術研究為目的,但目前根據教育部的規定,EMBA是必須寫完碩士論文才能畢業。
項目 | 碩士在職專班(EMBA) | 碩士班在職組(經營管理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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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對象 | 企業中高階主管或企業經營者 全職工作經驗滿8年以上(以同等學歷報考者工作經驗另有規定) |
企業中階主管或有潛力發展為中階主管者 全職工作經驗滿4年以上(以同等學歷報考者工作經驗另有規定) |
上課時間不同 | 週六、週日為主 | 週一至週五晚上 |
學分費不同 | NT$10,000/每學分 | NT$1,490/每學分 |
修業規則不同 | 無學科考 | 有學科考 畢業條件須比照一般生標準 入學需筆試 需修習基礎課程 |
畢業證書不同 | 證書上為『企業管理學系碩士在職專班商學碩士』 | 證書上為『企業管理學系商學碩士』 |
授課教師與內容 | 兩班師資有部份重疊,但EMBA大部分為雙教師授課,且有國外參訪的課程。 |
報考碩士班需有與學士(大學畢業)之同等學力,同等學力之認定請參考招生簡章之說明,報考碩士班之同等學力資格如下:
(僅供參考,一律以本校該年度簡章登載為準)
- 符合部同等學力認定標準者
- 公立或已立案之私立專科學校或教育部認可之國外專科學校畢業者
- 高等或乙種特考及格者
請打電話至推廣中心查詢,電話為:(02)2502-1520 轉27550~27560。
可以,惟需要繳交兩份報名費。